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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界别工作发挥界别作用的意见
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2012-04-10 浏览:8977
(2012年3月22日区政协七届一次常委会议通过)
 
      为进一步突出界别特点,发挥界别优势,增强委员界别意识,活跃政协工作,根据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》和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》有关规定,现结合我区实际,就加强界别工作,发挥界别作用提出如下意见。
      一、充分认识加强界别工作的重要意义
      1、界别是人民政协产生、存在和发展的组织基础,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重要载体和团结联系社会各界的重要纽带,是人民政协组织的一大特色。切实加强界别工作,充分发挥界别作用,有利于社会不同群体积极有序地参政议政,广纳民言、广集民智,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;有利于把群众中分散的、个别的意见和呼声汇集成系统的、集中的、有界别特点的群众性意见,使建议和提案更有分量,更有价值;有利于发挥政协人才荟萃的优势,为区委、区政府决策提供较高层次、跨学科、多方面的咨询论证。在当前新形势下,重视界别工作,发挥界别作用,对于不断开创我区政协工作新局面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。
      二、拓展新形势下发挥界别作用的渠道
      2、充分发挥界别在政协例会中的重要作用。进一步改进政协全体会议、常委会议等重要协商形式的组织方式,支持和鼓励界别在大会发言、分组讨论、专题协商中发表界别集体的意见和建议。根据需要及会议内容,有针对性地安排界别选派代表列席主席会议、常委会议,与党政领导或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当面交换意见,促进政协例会质量的提高。
      3、充分发挥界别在提案工作中的重要作用。逐步完善界别提案的征集、办理、反馈和评优制度。加大征集力度,引导政协各界别每年提交一定数量的集体提案;重视从界别提案中筛选当年的重点提案,推行重点提案办理邀请相关界别委员参与督办的做法,及时反馈界别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;对推动实际工作产生较大效果的提案给予表彰和奖励。
      4、充分发挥界别在调研视察中的重要作用。根据界别的特点,发挥界别的专业优势和智力优势,有选择地开展专题调研和咨询服务工作。支持各界别活动小组以本界别共同关心的问题,统筹安排视察、考察、调研活动。对一些涉及面比较广的问题,应当组织界别联组视察和调研,形成界别集体调研报告、意见或建议,提交政协组织讨论,送达相关领导和部门参考。
      5、充分发挥界别在反映社情民意方面的重要作用。充分发挥各界别政协委员与本界别群众联系紧密的优势,注意搜集界别群众共同关注的问题,认真听取他们的呼声和意愿,积极反映他们正当的利益诉求。要突出社情民意工作的界别特点,及时把界别反映的社情民意信息整理上报。同时,根据一定时期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,有计划地召开一些界别“民情民智座谈会”,综合相关界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,提供区委、区政府决策参考。
      6、充分发挥界别在专门委员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。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工作要求和专业相近的原则,在开展调研、视察、研讨、座谈、咨询服务以及与党委、政府部门开展对口联系协商等活动时,要以课题为纽带,有重点地邀请相关界别的委员参加,充分发挥界别委员的整体功能,努力把专门委员会建设成为界别活动的重要依托。
      三、丰富和创新界别活动的内容和形式
      7、界别联组划分。区政协七届委员会共有18个界别。为有利于开展界别活动,根据各界别委员人数的多少和工作性质相近的原则,组建8个界别活动组(亦称界别联组)。具体为:中共、特邀界别联组;民主党派、无党派界别联组;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、社科、特邀界别联组;经济企业界别组;工商联界别组;农业、科技、特邀界别联组;文体新闻、教育、卫生界别联组;台侨联、少数民族、宗教界别联组。
      8、界别活动内容。界别活动组要按照区政协全年工作安排,结合本界别联组实际,适时地组织开展活动。界别活动要抓住本界别群众关心、区委区政府重视、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,集中界别的集体智慧,反映界别的共性要求,体现界别的建言水平,增强界别活动的吸引力,调动委员参与活动、履行职责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。
      9、界别活动形式。界别联组可根据活动内容,组织本界别委员参加,也可邀请其他界别相关委员参加,还可根据实际情况,开展界别联组间的横向联系。主要形式有:组织理论学习和研讨活动;组织撰写集体提案、大会发言和按界别反映社情民意;组织开展座谈、考察、视察和调研;走访党政有关部门、了解掌握工作情况;参加本界别相应行业的民主监督活动;举行相关情况通报会;组织开展有界别特色的社会公益活动、联谊活动等。要根据政协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,不断探索发挥界别作用的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、途径和机制。
      10、界别活动要求。各界别联组要在年初制定年度工作计划,年底要有工作总结。界别活动组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,经联组会议讨论后以书面形式提交区政协办公室备案。界别联组每年开展活动1~2次。区政协每年至少召开1次界别联组组长或召集人会议,汇报工作,交流情况,总结经验。逐步建立健全相关考核制度,对界别开展活动进行评比考核,对工作活跃、卓有成效的界别联组,对参加界别活动积极的政协委员要在全体会议上予以表彰。
      四、切实为发挥界别作用提供组织保证
      11、加强对界别工作的组织领导。界别活动在主席会议领导下开展,由一名副主席及秘书长负责日常工作。主席会议要加强对界别工作的领导,主席、副主席根据分工,联系有关界别活动组,及时了解相关界别的活动情况,指导和推动界别联组开展工作。定期召开界别专题工作会议,加强对界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。每届政协换届前,由主席会议根据实际情况,审议下届政协界别的设置,并提交政协常委会议协商决定。
      12、建立专门委员会与界别活动组的联系制度。根据界别性质和特点,按照专业相近、便于活动的原则,明确各专门委员会所联系的界别活动组。各专门委员会要根据工作特点和需要,与相关界别活动组加强沟通联系,在组织会议、开展活动时,注意吸收所联系界别的委员参加,也可与所联系的界别活动组共同组织活动,使专门委员会成为界别活动的重要依托。
      13、健全和落实界别召集人负责制度。各界别联组设3名召集人(组长),具体负责界别工作。界别召集人(组长)建议名单由区政协办公室提出,经主席会议审议,常委会议通过。各界别联组召集人(组长)要主动加强与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联系、协调,取得他们的协助和支持;要团结和带领本界别活动组委员自觉学习,努力强化责任意识和界别意识;要本着少而精和注重实效的原则,计划、组织、实施好本界别活动,要牵头和协调界别发言、界别提案、界别社情民意等事项;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,以身作则,充分发挥界别活动组织者的作用。
      14、积极为界别活动提供保障。区政协机关要搞好统筹协调,政协办公室、专门委员会办公室要各负其责,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联系,做好对界别活动的联络服务工作;加强对界别活动的宣传报道,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,为界别活动提供保障。